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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
(摘自《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所说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
(摘自《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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