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摘自《暂行条例》)
2. 对纳税人停业后期初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征税后出现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后不足抵扣部分,税务机关不再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1995年6月2日国税函发〔1995〕288号)
Copyright 2004-2005 www.whg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佳分辩率:800*600 请使用IE5.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版权所有: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技术支持:湖北广安科信息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美术设计:武汉启轩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鄂ICP备050099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