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摘自《增值税暂行条例》)
2.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比照一般纳税人规定确定。
(摘自《增值税暂行条例》)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摘自《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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