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伪税控专用发票认证

  一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二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市国家税务局2002年元月30日武国税发[200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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