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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税及其法律责任
抗税是指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绝缴纳税款的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一、抗税与偷税的区别 抗税与偷税的主观故意都是要不缴或少缴税款,然而采取的手段却不相同。偷税是用欺骗和隐瞒的方式,抗税是以公然抗拒的态度或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 第一,偷税是用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记账凭证和账簿等手段来掩盖已经发生的纳税义务,具有隐蔽性;而抗税则是明目张胆地抗拒履行纳税义务,具有明显的对抗性。 第二,偷税者认识到逃避纳税是一种违法行为,又惧怕税务机关的追查,便用蒙骗的手法试图使逃税行为合法化。如伪造发票、编造假账、虚增成本乱摊费用以隐瞒或减少应税收入。抗税者则公然藐视国法,将不缴或少缴税款的动机公之于众,明目张胆地抗拒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权力,甚至对执法人员施加暴力。所以,抗税是对国家税收法律更为严重的侵犯行为,是对国家税法的粗暴践踏行为。 二、抗税的表现形式 抗税行为在表现形式上必须是行为人采用了暴力或者威胁行为。“暴力”是指对人身实行打击或者强制,例如殴打、围攻、捆绑等,冲击、打砸、毁坏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的交通工具等情形;“威胁”是指通过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以对他人的人身、健康、财产、名誉等进行伤害、毁坏、破坏等要挟,逼迫他人违反意愿而不作出某一行为。 三、抗税的法律责任 (1)纳税人拒不缴纳税款,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抗拒缴纳的税款外,并处以所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2)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除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处以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并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3)以暴力方法抗税,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按照伤害罪,杀人罪从重处罚,同时可处以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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