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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管理基本规定
最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单位、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发票。 发票是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它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发票是确定经济收支行为发生的证明文件,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建国以来,我国一直重视对发票的管理,1993年12月,财政部根据原《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办法》) ,同月,国家税务总局又制定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使发票管理纳入了法制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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