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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伪税控专用发票的领购和发售
一、经培训和安装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防伪税控电脑版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加密票),申请领购加密票前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防伪税控企业必须与税务机关签订《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保管责任书》,责任书一式三份,企业、分局和市局各执一份。
(二)企业开票场所必须安装防盗窗和防盗门,要有相对独立的开票场所和专用于保管加密票、金税卡和税控IC卡的保险箱。有条件的企业应安装电子防盗报警系统设备。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领购加密票。
(三)对结存的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缴销处理。
二、企业首次购买发票以前,必须持税控IC卡到市国税局税政管理科进行购买发票授权,以后日常再购买发票时,无需授权,可直接持税控IC卡至购票点购票。
三、加密票的发售分为纸质发票的发售和电子发票的发售(又称"写卡")。纸质发票发售的手续和程序与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电子发票的发售是指税务机关将纳税人购领的纸质加密票的有关数据,(包括:代码、起止号码及份数)写入税控IC卡过程。只有经过写卡处理后的发票才能够在开票系统中使用。
四、企业购票前必须先执行"发票领用管理"菜单下的"传出发票领用存数据"操作,将当前的发票领用存数据抄写入IC卡,购票时国税发票发售系统将检查领用存数据逻辑关系是否正确,只有正确才能售票。
五、防伪税控企业在分局领购纸质发票以后,必须持以下资料到税务机关指定的地点进行电子发票的领购:1、《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操作人员培训合格证》2、《办税人员资格证书》)3、《发票购领卡》;4、税控IC卡。发票领购一律由企业开票人员或者办税人员办理,不得委托其他人员代办。电子发票领购结束后,经办人员应在有关台帐登记签字。
六、企业开票人员在开具加密票前,必须仔细核对纸质发票代码与号码是否和电脑中提示的电子发票相关数据信息完全相符,如发现有不符的,一律不得开具。应立即使用开票系统中"发票管理"项下的"发票退回"功能,选中"错误的"发票代码及号码行,将错误的发票退回至IC卡上,然后立即带税控IC卡及发票购领卡至国税电子发票发售处,由国税发票发售人员重新在IC卡上登录正确的发票代码及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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