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工会经费申报,问将会受到什么处罚吗?

 

  问:某企业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工会经费申报,问将会受到什么处罚吗?
  答:根据鄂工发[2006]30号文件的规定,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国家税务局申报。对欠缴、漏缴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的单位,经代收国家税务局核实后,提交县以上工会,由县以上工会签发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计拨上解催缴单,交代收国家税务局送达,并从欠缴工会经费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本条信息被阅读:2676次  
 

Copyright 2004-2005 www.whg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佳分辩率:800*600 请使用IE5.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版权所有: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技术支持:湖北广安科信息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美术设计:武汉启轩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鄂ICP备050099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