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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退回企业后如何在税务局办理相关事宜?其账务又应如何处理?
问:出口货物退回企业后如何在税务局办理相关事宜?其账务又应如何处理?
答:对已申报办理退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货时,财会部门应凭退货通知单入账。
借:自营出口销售收入 贷:应收外汇账款((或应付外汇账款) 同时部减销售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对已办理退税的出口货物,如发生退货或退关的,出口企业应按规定到其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补交已退(免)税款,,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并作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贷:自营出口销售成本(征、退税率差) 银行存款(已退增值税)
对出口企业尚未申报退税的退关或退货,不应补交税款,也不作账务调整。
武汉国税12366整理
200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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