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生产的产品符合《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07年修订)》(公告[2007]第027号)中的规定,问在办理减免税时须带些什么资料?

 

  问:某公司生产的产品符合《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07年修订)》(公告[2007]第027号)中的规定,问在办理减免税时须带些什么资料?
  答:您公司符合《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07年修订)》(公告[2007]第027号)中的规定,则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77号)的规定:
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2份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
  2.需报送的资料
  (1)免税收入明细资料
  (2)地级市以上(含市级)原经贸委(现发改委)对生产环保设备(产品)和企业的认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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