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销售桶装饮用水的企业,请问销售桶装饮用水税率为多少?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953号)文件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来水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014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可按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桶装饮用水不属于自来水,应按照17%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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