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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向甲公司购买一批煤炭委托乙公司以铁路方式运输,运费由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是联运自开票纳税人,该公司为商业目的未将铁路货运发票交给甲公司,而是自行开具了公路运输发票供其抵扣,造成发票开具与实际运输业务不符,问此发票甲公司能抵扣进项税?
问:某公司向甲公司购买一批煤炭委托乙公司以铁路方式运输,运费由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是联运自开票纳税人,该公司为商业目的未将铁路货运发票交给甲公司,而是自行开具了公路运输发票供其抵扣,造成发票开具与实际运输业务不符,问此发票甲公司能抵扣进项税?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因此,该公司购入货物支付运费的单位与取得运输发票单位不一致,不得抵扣其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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