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
帐簿凭证管理
资格认定
发票管理
税种计算
纳税申报
税款缴纳
纳税检查
税收法律救济
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
外出经营用票的审批
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发票印制的审批
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批
车辆购置税办税指南
纳税人权益指南
纳税服务导航
◎ 您当前访问的位置: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批

02-2

(一)事项名称:对发票(专用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十六条: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出购票申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证明,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凭发票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三)实施机关:主管国税机关
(四)许可准条件: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
(五)申请材料目录: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4、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印模。
(六)办理程序:
需要办理专用发票领购资格的纳税人,应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提出申请。受理机关应在法定期限内审查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送达申请人。
(七)有效时限:长期

 

Copyright 2004-2005 www.whg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佳分辩率:800*600 请使用IE5.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版权所有: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技术支持:湖北广安科信息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美术设计:武汉启轩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鄂ICP备050099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