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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网上申报纳税人须知
目前,我市国税系统推行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纳税的纳税人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企业纳税人和纯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等四类。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表三和表四); 2.《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对涉及成品油零售业务的纳税人,还应报送《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所有需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凭证),应根据相关海关完税证逐票填写《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在进行增值税申报时随同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 5.纳税人取得所有需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运输发票,应根据相关运输发票逐票填写《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在进行增值税申报时随同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2.《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3.财务会计报表。
网上申报资料报送注意事项 实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应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国税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所属国税机关传送纳税申报、发票领用存和财务会计报表等电文数据信息,并应于申报期当月终了前将相应的纸质申报资料报送各区(分)局计划征收科“申报征收岗”,“申报征收岗”人员应做好受理与签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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