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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 "2004-2005年度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的决定
各区国税局、地税局、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车购税办、稽查局,地税局涉外税收管理局、稽查局 为加快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增强纳税人诚信纳税意识,确立诚实、信用、互尊、互重的新型征纳关系,提高征管效率,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努力营造诚信纳税光荣的社会氛围,根据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印发的《武汉市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们坚持依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对武汉市2004年1月1日前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纳税人开展了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经对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后,决定评定“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247户纳税人为“2004-2005年度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并报经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确认,现予以公布。
附:武汉市“2004-2005年度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 2006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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