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蒿明5·9特大假发票案


2003年5月9日,昆明市蒿明县地方税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人在白邑乡龙潭营某饭店内贩卖假发票。地税局与当地公安经侦大队人员一同紧急赶往现场,当场人赃俱获:涉案人员陈历勇(男)、陈红琼(女)及佰元新版“云南省有奖定额发票”1600份。根据这两个人的交待,专案组人员又从当地另外两家饭店中缴获伪造的佰元新版“云南省有奖定额发票”1000份。
经初步调查后,嵩明县地税局与县公安局联合成立专案组,迅速从已抓获的两名贩卖假发票涉案人员身上取得突破:该案涉及假发票制假、贩假的各个环节,涉案人员9人,其中8人已被逮捕,1人由昆明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按规定给予了行政处罚。本案共捣毁制售假发票窝点2个,收缴印刷机、刻录机、电脑等制假设备一批,查获假发票104997份,其中假云南省有奖定额发票35226份,票面金额352万元,假云南省有奖定额发票兑奖标识272248枚;还查获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农业税收票证监制章”,“云南省行政事业收费收据”、云南省民航、公路等其他服务业在内的监制章和发票模板30种共431块,胶片1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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