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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伟柏股份有限公司税案
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查明,中外合资企业深圳伟柏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11月至12月取得售楼款 1367万元,该公司采取隐瞒销售收入的手段,只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了12万元税款,偷逃营业税55万元和城建税5千元。该公司于2000年1月至6月取得售楼款4472万元,采取隐瞒销售收收入的手段偷逃营业税199万元,城建税1.9万元。该公司1999年11月至2000年6月对外销售房产所签订售楼合同金额9788万元,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偷逃印花税2.9万元。该公司1999年11月至2000年6月取得的售楼款5840万元未按规定按10%利润率预缴企业所得税87万元。 以上各项合计,伟柏股份有限公司共计偷逃税款348万元。 对该公司的税务处理决定已于2003年6月27日下达。并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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