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省局通知,2009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调整如下: 1.增值税调整到:2009年4月20日; 2.消费税调整到:2009年4月20日; 3.企业所得税调整到:2009年4月20日; 4.个人所得税调整到:2009年4月10日。 个体定期定额户扣税截止期为2009年4月17日。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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