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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的联系,更好地服务纳税人,服务武汉经济,充分利用
移动电话短信息快速、简便的特点,湖北移动、湖北电信、湖北联通等部门联合推出手机税务短
信服务业务。手机税务短信服务是以目前极为普及的移动电话作为终端通迅工具,充分利用移动
电话短信息随时随地操作的特点,与税务机关的税收信息、纳税人信息等内容结合起来,形成手
机税务短信息,并以短信息单向传递和双向信息互动两种方式为用户提供具有短信特色的贴身服
务,实现信息在税企之间的快速传递和反馈。纳税人只要提供接收短信息的手机号码并确认签字
后,武汉国税将免费为纳税人提供手机税务短信息服务,同时可享受湖北移动、电信、联通等部
门每部手机包月2元的低资费通道服务。

纳税提醒
税务机关在纳税申报期内,提醒纳税人按期申报纳税。

入库反馈
税务机关在纳税人应纳税款缴入国库后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纳税人。

催报催缴
税务机关对超过法定申报期和法定缴税期未申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

税法宣传
税务机关根据国家颁布的最新税收政策法规及时形成短信息传递给纳税人。

涉税审批事项反馈
税务机关将已审批的涉税事项及时形成短信反馈给纳税人。

涉税事项通知
税务机关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需要,将涉及需要通知纳税人的有关事项及时形成
短信发给纳税人。

     武汉市国税机关管辖的企业纳税人中,需要开通和接受税务短信服务的法定 代表人(负责
人)、 分管财务的负责人、财务主管人员、办税人员及其他有关人 员。

为方便纳税人办理开通手机税务短信服务功能,移动通信部门将《开通手机 税务短信服务功
能确 认单》存放到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有关窗口,纳税人按照自愿的原则领表申请。
纳税人准确填写《开通手机税务短信服务功能确认单》后,直接交给办税服务厅或主管的国
税管理 人员即可。
若用户需要变更手机号或取消税务短信服务功能,由纳税人到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填写《变
更手机 税务短信服务功能确认单》或《注销手机税务短信服务功 能确认单》即可。
为方便纳税人办理手机税务短信服务功能,武汉国税将《开通手机税务短信 服务功能确认单》
《变更/注销手机税务短信服务功能确认单》挂在武汉国税网站“查询下载”栏目中,供纳税人网
上下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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