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对纺织业的影响
高忠民 司献明 邹颖


  2003年10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其核心内容是出口退税率平均下调3个百分点,由目前平均15.11%调整为12.11%,从2004年1月1日开始实施。在本次退税率调整中,多数纺织品由17%或15%降为13%,下调幅度超过平均降幅,是受影响最大的出口产品之一。两家纺织企业的情况说明了这个问题。
        一、利润空间压缩
  出口退税的具体方式有"先征后退"和"免、抵、退"两种方式。其中,"免、抵、退"适用于产品有出口和内销的企业。纺织企业大部分实行"免、抵、退"的方式。免税,是指对出口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出口货物应该退还的所耗用的原材料等已纳增值税款,抵顶内销货物应纳的增值税款;退税,是指出口货物占本企业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以上,应抵的增值税额大于应纳增值税额,对未抵完的税额予以退税。1995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规定》,对生产型企业降低退税率后的核算程序为: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按出口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率与所适用的退税率之差,乘以出口货物销售额(折算成人民币),计算出出口货物不予退税的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剔除,计入产品成本;用剔除后的进项税余额,抵扣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即按以上所说的"抵、退"进行。按照我国出口退税政策规定,降低的退税额,是新旧退税率之差,乘以出口货物销售额,直接转为成本增加额,也就是毛利的减少额。因此如果产品售价不变,出口退税率下降几个百分点,毛利率即相应下降几个百分点。
  A公司是集纺纱、织布、贸易为一体的大型企业,具有年产棉纱约13000吨、各类坯布3200万米、汽车内装饰面料270万米的生产能力。主要出口精梳纱线、精梳粘胶纱线、全棉坯布、混纺纱布等高中档产品,销往香港、美国、台湾、孟加拉等地。2003年度实现销售收入34043.9万元,利税1008.94万元,其中自营出口234万美元,外贸出口559万美元,出口收入占主营收入的19.25%。2004年元至六月该公司自营出口64万美元,按调整前政策可免抵税额80.03万元,按调整后的政策只可免抵68.63万元,利润下降了11.4万元。外贸出口160万美元,按调整前政策可退税216.53万元,按调整后的政策只可退税170.88万元,利润下降了45.65万元。毛利率由调整前的8.02%降为调整后的4.51%,下降3.51%。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后使本来就微利的纺织企业更加无利可图。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目的。据该企业负责人介绍,从事出口业务企业需要垫付一定期间的周转金,如果企业以自有资金周转,在出口无利润或利润很小的情况下,将损失利息收入;如果企业以借贷资金周转,从事出口业务还将支付利息,这样企业不但赚不到钱还要倒付利息,最后企业只有不做外贸。
  二、纺织品出口下降
  2003年,国内市场棉花价格从年初的11100元/吨不断上扬,9月份以后,由于棉花减产已成定局,新棉上市不但没有缓解市场供需压力,棉价反倒从9月末的14100元/吨涨到19000元/吨以上,比上年同期平均高了3000元左右。受2003年度棉花价格一路狂飙的影响,各种棉纱、棉布的价格也一路红线上扬,急剧上升的市场价格,使得出口采购成本大大增加,而另一方面退税率的下降使得出口更是雪上加霜。A公司2004年元至六月自营和外贸出口共计220万美元,而2003年同期该公司自营和出口共计377.5万美元,同比下降了157.5万美元,降幅为71.59%。
  B公司是一家大型纺织企业,现有纱锭13.5万锭,年销售额在5亿元左右。2003年销售收入3.2亿元,出口创汇1300万美元,出口业务占主营业务的30%。主要生产全棉纱(布)、涤棉纱(坯布)、人棉纱(坯布)等,主要出口全棉纱(坯布)、全棉染色布、涤棉染色布、床上饰品、服装、手套等,销往美国、欧盟、南美、加拿大、韩国、日本、香港、中东地区。2004年元至六月出口660万美元,较之2003年同期略高160万美元。据企业负责人介绍,该公司之所以出口收入较上年有所提高是因为公司改变经营策略,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增加了机器设备、磷矿石等非纺织品出口业务之故。若单就纺织品出口而言,2004年元至六月出口430万美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0万美元。
  三、出口价格优势减弱
  B公司有关人士说:"出口退税率下调4个百分点,这实际上意味着棉纺业出口成本上升4个百分点,如果加上国内棉花价格的暴涨,我国的棉纺织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优势将被大大的削弱,国际市场的订单将会大量转移到南亚和东南亚国家,从而失去出口的竞争力。例如我公司原出口到香港地区的服装因退税率下调,出口价格优势没有了,而失去了出口市场。"A公司面临同样的难题。以纯棉色布为例,该公司2003年元至六月出口纯棉色布842182米,创汇54.07万美元,平均每米价格3.02美元;2004年同期出口纯棉色布491400米,创汇181.3万美元,平均每米价格3.68美元,较去年上涨了22%。由于棉价上涨、出口退税率下调,企业不得不提价弥补损失的利润,保本维持。素以质优价廉取胜的中国纺织品,因价格优势的减弱,出口形势严峻。
  四、困难与机遇
  新的出口退税政策将纺织品退税率由17%调至13%,下调4个百分点,超过平均降幅,增加了纺织企业出口成本,压缩了利润空间,削弱了企业的出口竞争力,对纺织企业无疑产生较大负面影响。因势生变,是企业的本能,也是企业的求生之道。面对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纺织出口企业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抓住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时机,积极进行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注重开发新产品,寻找新的卖点,消化新退税率带来的利润损失,保持原有的市场竞争力,尽管这一过程是艰难而漫长的。B公司介绍,面对棉价上涨和出口退税率下调的双重压力他们一是适时研发用棉量少的产品,减少用棉,提高化纤用量;二是由于高质纱价格提升空间较大,多生产高质纱,弥补利润不足;三是在出口纺织品结构上多出口化纤类产品,从而使纺织品出口保持在略低于去年同期的水平上。
  根据有关测定,若企业产品出口价格提高4.2%,出口退税率下调的负面影响可以通过产品提价得以弥补。那么,我国纺织品服装有无提价空间呢?据企业反映若出口退税率下调,一般会使出口产品价格有所提高,这将部分抵销降低退税率的影响。目前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均价比国际市场同类产品均价格低15%左右,假设企业的出口价格上升4.2%,即可抵掉退税率下降4个百分点的影响,而我国纺织品服装依然有竞争力。但是,在短期内出口价格上升4%难度是很大的,出口退税率下调对出口纺织品制造企业和外贸企业有一定负面影响。但从中长期来看,依靠我国纺织品综合竞争优势,通过产品提价可以弥补下调出口退税的不利。
  但从长期看,新的出口退税有利于企业改变以量取胜的竞争模式。由于价格低廉,中国纺织品出口大幅增长势头一直不减,遭到美国、欧盟等国家或地区的强烈不满并频频发起对中国纺织品出口的设限。而纺织行业产能过剩、竞相压价的混乱局面也不利于行业的发展。在这种形势下调出口退税率也对纺织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价格优势减弱的情况下,只有依靠自身产品技术含量的提高、附加值的增加参与竞争,对改变我国纺织行业低水平产能过剩、竞相降价的无序状况有着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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