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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上缴部分 明年起市国税局代收
来源:长江日报
昨日,来自市国税局的消息称,明年1月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建立了工会组织的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上缴部分,将由市国税部门统一收缴。 市国税局确定的代收办法是: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工会经费,基层工会留用50%,上缴上级工会50%,其上缴部分经费由国税局代收。 市总工会财务部负责人介绍,原来工会经费是由各企事业单位自己的工会负责收缴,上缴过程中经费流失大,今年本应该上缴的1亿元工会经费,到目前为止只收到4000万元,市总工会只收到了2900万元,有60%的经费不知去向。为破解这一难题,切实保障广大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市总工会和市国税局联手,决定工会经费由市国税部门统一代收。 市总工会强调,这次统一代收绝不会增加企事业单位职工的负担。收缴上来的工会经费,将用于培训职工技能,开展劳动竞赛,开办职工大学,工会还将长年为困难职工服务。据悉,在单位办理了医保的职工,向工会缴纳100元会费以上的,将得到价值1万元的医疗补助保险。 工会经费由税务部门代收以后,企事业单位逾期未缴纳工会经费或筹备金的,每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对截留、挪用经费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欠缴、漏缴、拒缴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两次催缴无效的,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对拒不执行支付令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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