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税代收工会筹备金的范围: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开业或设立满六个月仍未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由国税机关代收工会筹备金。
2、国税代收工会筹备金的比例:按该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代收工会筹备金。
3、计算缴纳公式: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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